你知道嘛?珠海高端人才可申请600W补贴发表时间:2022-03-14 11:36 日前,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修订了《珠海市高层次人才奖励和住房补贴申请指南》和《珠海市产业青年优秀人才奖励申请指南》,此次修订包括精简申请材料、调整申请表格、优化审核程序等内容,进一步提高人才待遇申请便利化。一起来看看两项人才奖励申领对象、条件及珠海补贴奖励标准! 【珠海市高层次人才奖励和住房补贴】 一、申请对象 2019年以后入选的珠海市高层次人才。 二、申请条件 1、聘用类 ①用人单位为事业单位的,申报人每年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 ②用人单位为企业等其他类型的,申报人每年在我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顶尖人才年收入在55万元以上,一类人才年收入在45万元以上,二类人才年收入在35万元以上,三类人才年收入在25万元以上,其中,高技能人才年收入在20万元以上。 2、创业类 ①顶尖、一类人才所创企业实收资本不少于300万元,本人现金出资及技术入股不少于150万元;二类人才所创企业实收资本一般不少于200万元,本人现金出资及技术入股不少于100万元;三类人才所创企业实收资本一般不少于130万元,本人现金出资及技术入股不少于65万元;所创企业正常经营,全职员工不少于8人且每人每年在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 ②创业类人才申请待遇时需仍为实际控制人或前三位股东,主要工作精力为所创办企业服务。 三、给付标准 1、人才奖励 分别给予顶尖、一类、二类、三类高层次人才200万元、100万元、60万元、30万元奖励,分5年等额发放,每年度每人发放1次。每次发放金额分别为40万元、20万元、12万元、6万元。 2、住房补贴 分别给予顶尖、一类、二类、三类高层次人才600万元、200万元、140万元、100万元住房补贴,分5年等额发放,每年度每人发放1次。每次发放金额分别为120万元、40万元、28万元、20万元。 说明:高层次人才不可同时享受住房补贴、人才共有产权房、免租入住人才周转房等安居保障。 四、申请时间 申请人应当在入选后两年内提出人才奖励和住房补贴首次申请,经审核通过的,发放首次人才待遇;审核不通过的,不予发放首次人才待遇。 其后每满一年(以单位最终审核通过的时间为准)提出续发申请,连续4个年度内结束,每个年度**申请1次;逾期6个月未申请或审核不通过的,不予发放该年度人才奖励和住房补贴,且不再补发珠海补贴。 【珠海市产业青年优秀人才奖励申请】 一、申请对象 2019年以后入选的珠海市产业青年优秀人才。 二、申请条件 在我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工作的,每年在我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首次申请须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年收入在20万元以上。 三、给付标准 给予20万元奖励,分2年等额发放,每年度发放1次,每次发放金额为10万元。 ★温馨提醒:产业青年优秀人才不能重复享受入选前已发放的人才奖励(工作津贴),包括珠海工匠(含珠海特级工匠)工作津贴等,此待遇与我市其他政策有重复、交叉的,按照“从新、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四、申请时间 申请人在入选后一年内提出申请首次人才奖励。满一年(以单位最终审核通过的时间为准)方可提出申请第二年度人才奖励,逾期6个月未申请或审核不通过的,不予发放该年度奖励,且不再补发珠海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