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珠海拟出台引进人才新办法,奖励<=30万发表时间:2021-12-01 15:48 引进的高技能领军人才, <=30万元工作奖励; 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技能人才, 分别给予3.8万元、2.6万元、 1.5万元生活补贴…… 加快集聚一大批 珠海产业高质量发展 所需的高技能人才, 珠海“金蓝领计划” 正公开征求意见! 11月30日,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市政府网站公布《珠海市“金蓝领计划”技能人才引进奖补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以“真金白银”重奖企业引进的各层次高技能人才,为珠海“5+1”重点产业集群提供高技能领军人才动能支撑,缓解珠海市技能人才紧缺的需求。 “金蓝领计划”技能人才引进 奖补实施办法 适用对象是哪些? 申请条件、补贴方式是什么? 一起来了解! 适用对象 《意见稿》提出,办法奖补的对象是珠海从市外全职新引进的高技能领军人才和技能人才,包括: “5+1”重点产业集群企业引进高技能领军人才,“十百千计划”培育企业(以市工信部门公布新年度清单为准)引进具有高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的技能人才、技工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和毕业年度顶岗实习生(职业院校须为全日制高职以上层次的毕业生和毕业年度顶岗实习生),其他企业引进我市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内上述的各类技能人才。 奖补标准 《意见稿》拟规定,高技能领军人才按其年薪的50%给予工作奖励,<=30万元,每家企业不超过5人;工作奖励按40%、30%、30%的比例分三年发放。 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层次技能人才每人分别发放3.8万元、2.6万元、1.5万元生活补贴,技师(含预备技师、职业本科)、高技(含高职)、中技层次毕业生分别每人发放2.6万元、1.5万元、1万元生活补贴,二者不重复享受。补贴分两年两次等额发放。 技师、高技、中技层次顶岗实习生分别每人发放0.7万元、0.6万元、0.5万元生活补贴,补贴一次性发放。毕业后留珠就业符合条件的,按上浮20%的标准发放毕业生生活补贴差额部分。 《意见稿》拟规定,工作奖励和生活补贴申请每年上、下半年各组织一次。新引进我市工作的高技能人才须两年内提交首次工作奖励、生活补贴申请,顶岗实习生须一年内提交生活补贴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首次申请须在珠海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及个人所得税满12个月以上,顶岗实习生除外。 申请条件 01 高技能领军人才工作奖励: 引进时获得“中华技能大奖”、世界技能大赛优胜奖以上奖项、全国技术能手、省级以上技术能手,或年薪在30万元以上的拔尖高技能人才;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全职在珠海工作;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及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 02 技能人才生活补贴: 引进时具有高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等级;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全职在珠海工作;在珠海缴纳社会保险费及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 03 技工院校顶岗实习生生活补贴: 市外技工院校全日制的毕业年度学生;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半年以上实习协议且全职在珠海实习满半年。 04 技工院校毕业生生活补贴: 市外技工院校全日制毕业2年内的毕业生;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全职在珠海工作;依法在珠海缴纳社会保险费及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 下一篇珠海人才补贴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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