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正公开征求意见发表时间:2021-11-22 09:15 珠海初中生实施质量评价实施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评估结果拟在展示大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为升学提供重要依据或参考。 为更好地开展我市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珠海市教育局近日发布了《珠海市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21〕17号)精神,结合珠海实际情况制定的。 执行计划书 遵循导向导向,引导成长, 人的全面发展和个性, 真正的客观公正原则, 评价内容以 心理、学术水平、身心健康、 艺术修养和社会实践。 **指标有五个主要方面, 建立了15项二级指标, 25个重要的观察场所。 评估的主体和方法。 01 评价主体 为保证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实施方案遵循信息对称、知难而进、评价**、责任**、责任第二的要求,确定各项评价指标的评价主体;每个指标由教师和学生对被评估学生最了解的学生负责,并进行评估,避免不熟悉学生情况的人参与评估。 02 评价方式 评价方法主要是学生自我陈述评价,教师评价与重要观察点评价相结合。 在广东省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基础上,开展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主要包括学期评价和毕业评价。学期评价反映了学生各学期综合素质的发展,每学期的毕业评价是根据评价结果进行的。 每学期末,学生和班主任都会从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形成学生的自我陈述和教师评价。 每学期结束时,学校将公布不涉及个人隐私的真实记录(包括重要观察点)。公告期结束后,学生、班主任及相关教师应签字确认个人现实记录,并在信息平台上及时提交审核。 实录、学生自述、教师评语、重要观察点评价等信息平台,收集整理成学生个人综合素质评价资料。 评估结果的呈现形式。 综合质量评价结果。 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 主要内容有五个主要方面, 初中毕业生综合评价, 呈现学生综合素质档案。 学期评价 每学期对五类内容进行评估,初步确定评估结果,每一级指标20分,满分100分。 初中毕业总体评估。 根据学生在初中五学期综合素质评价中的五个方面进行总结,按学期数取平均值,分为A、B、C、D、E等,16-20分为A等,12-15分为B等,8-11分为C等,4-7分为D等,0-3分为E等。整个初中阶段的综合评价结果由五种类型组成。 应用评估结果。 评估的结论是。 引导学生成长的基础, 升学的重要基础或依据。 并对办学水平进行评估。 重要依据。 从2023年高中入学考试开始,珠海户口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五个方面都达到了D级以上(含D级),才能报考普通高中。如果思想道德水平达到B级以上(含B级),可以申请以下普通高中(珠海一中、珠海二中、斗门区一中)、珠海实验中学、北京师范大学(珠海)附属高中、珠海一中平沙校区、广东实验中学珠海金湾学校、华南师范大学珠海附中)。 执行性意见 目前正公众征求意见。 评论的最后期限是。 明年1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