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修订,如何应对五年实缴?发表时间:2024-01-15 08:30 修订后的《中华共和国公司法》自2024年7月1日开始实施,当中第四十七条要求: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在公司登记机关注册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成立的时候起五年内缴清。 一、针对法规,公司可实施的方法有:过桥资金、减资、注销等方法,对于以上这几个方法我们由此整理出来了以下一些利弊: 1.过桥资金: 想要做过桥资金的各位老板先停手啊,这类过桥资金成本和风险是很大的,那么一大笔钱,是没有办法长期性在企业账户里的,一般采取这种过桥方式完成注册资金企业,由于证据时间间隔短,因此组成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可能性比较大,一旦是被认定为成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是一定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2.减资: 减资行得通,可是各位老板需注意,假如一旦开始减资,债务人是有权立即要求其偿还债务或做担保的,与此同时我们需要注意,在减资的过程中,一定是要避免形成缺陷减资的; 3.注销: 针对走注销,对有债务企业,我们不太建议走简单注销流程的,由于简单注销程序流程都会要求股东签定保证书,且简单注销的代价是由股东全权负责承担; 二、不同公司情况的操作指南: 1.公司一切正常运营,并且近几年不会有出现一些债权和债务纠纷案件的情形下,能够通过在期限期满之前做过减资操作。 2.公司不用高注册资本的且担忧未来会出现债权和债务纠纷的情形下,需要现在就做减资解决 3.公司需要高注册资本(对外形象,招标合同等),且担忧未来会出现债权和债务纠纷的情形下,可以考虑进行现金实缴,随后用税筹的方法取出现金。或者还可以用专利权(知识产权)的方法实缴,一劳永逸,价格低,现阶段还能够操作。 不论是减资或是税务筹划,专利权(知识产权)实缴都OK,但不建议做过桥垫资! 根据政策的变动,公司相应的也要作出应对和改变;构建一个良好完整的公司环境和体系由我们为您守护,感兴趣的欢迎致电咨询我们专业的客服和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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